村干部离任审计由谁负责

2024-05-19 14:56

1. 村干部离任审计由谁负责

法律分析:村干部离任的审计工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村干部离任审计由谁负责

2. 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对象:
行使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村级经济活动决策权的村“两委”主要成员。
审计范围:
自上次换届以来,任现职期间的村级组织和村集体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审计内容:
通知明确,要对包括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变动情况,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评价情况等进行审计。重点包括:
●有无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行为;
●有无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集体资金资产等问题;
●有无违规举债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救助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农村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在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村庄合并、集体资产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出售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
●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情况。

3. 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为:
以村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为基础,通过对村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产安全完整运行情况,以及为履行其经济责任而采取的管理措施等的审查,确认、划清、解除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评价任职者的履职能力。
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为:
以村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为基础,通过对村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产安全完整运行情况,以及为履行其经济责任而采取的管理措施等的审查,确认、划清、解除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评价任职者的履职能力,为考核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围绕审计目的,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内容,重点审查一下几个方面:
村委会履行上级方针、政策情况
村委会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村里财务收支情况
村里资产负债情况
其他事项

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